******学院通过本次公开征集,选择具备良好信誉、丰富经验、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学校完成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概况
******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征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征集过程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享有平等参与的机会。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服务能力、信誉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二、征集服务内容
******学院的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代理服务,以及学校需要招标代理机构配合的与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服务,服务周期为1年。
三、征集范围及程序
1.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具备合法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代理业务;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法律法规、具备编制交易文件和组织交易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3)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近三年内具有高校或类似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经验,完成过一定数量及金额的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项目,有一定的业绩,且无重大投诉或违规记录。
(4)提供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制度。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有独立开标室。
(6)财务状况良好。
2.征集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团队人员证明、信誉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学校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征集条件。
(2)考察与评分阶段:
******学校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评分。考察及评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经验;专业团队;机构规模;服务能力;服务效率;费率优惠,评审小组按照统一标准对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
四、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代理业务。
(2)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原件(须加盖公章);
(3)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并提供至少5人近一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需提供近18******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需出具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不足年限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6)参加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3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公告开始至报名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存在行贿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
2.具有固定营业场所(以房屋/铺面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为准)并具有独立的开标室。
3.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成功证明。
注:以上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否则报名无效。代理机构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参加人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若近5年来代理5000万以上工程类项目的请提供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的代理机构请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携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要求的全部有效资料进行现场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躬耕楼205室
4.联系电话:******
六、公告发布媒体
************学校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学院
******办公室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