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聊发改价格〔2021〕89号)即将到期,经调查调研,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拟继续执行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具体如下: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3公里7元。
2.车公里租费。3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0.5公里,每公里租费为1.5元。
二、特殊情形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自动计时收取,每满5分钟加收1.5元,不满5分钟不计收。
2.空驶费。回空里程基数为7公里,实行阶梯式回空里程费,出租车运行里程7(不含)至20公里(含)之间时,每公里加收50%基本运价,20公里(不含)以上,每公里加收75%基本运价。
3.夜间收费。起租费较日间加收0.5元,3公里以上运价较日间加收15%。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夜间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夜间时间为:22时至次日5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7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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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