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邵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己由******改革局 以新发改社(2020)56 号文核准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58号),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邵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2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萧黄塘村洪塘岭;
1.3建设规模:本项目项目总用地23.0675公顷,其中一期建设用地4.8249公顷。
①新建殡仪馆10162.7平方米,具体包括悼念厅、遗体处置中心、守灵区、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和设备用房。
②新建一栋二层骨灰堂18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③一期工程墓区建设,包括公墓墓穴6000个;树葬墓穴面积1200平方米,墓穴400个。
④殡仪馆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包括长2.1千米宽8米的通外道路及道路配套管网设施、门楼、广场、亭子、水池、步行廊道、停车场、以及区域内水电道路绿化等。
⑤殡仪馆相关设备购置等。
项目总投资14502.05万元,本次招标规模:8883.24万元。
1.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1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
1.5.2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省市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1.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工程结算、配合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其中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包括:
1.7.1设计主要包括: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所有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
1.7.2采购主要包括:包括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设计资质
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工程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3.1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3.2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3.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3.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3.5不能在两个或以上的项目中任职。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2.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其他人员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承包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2.7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9.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业绩、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9.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9.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9.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2.10业绩要求
2.10.1施工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且必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到项目名称,并提供查询网站页面截图。
2.10.2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企业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设计业绩按设计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为有效。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6 月 28 日~2021年 7 月 3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和各成员方均需下载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其他资料费售价300元/套,通过扫描招标文件中所附微信二维码方式支付,在支付时备注中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申请人自行下载。
5.4投标人申请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 年 8 月 3 日上午09时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需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若以上网站公告发布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 ,电话******。
9、投标保证
9.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9.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厚德新苑小区2栋3单元4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