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锌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有限公司2022年6月27日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11月03日进行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MA3N23LF9J001P,有效期限:2023-11-03至2028-11-02)。
该项目于2022年2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1月设备基本安装完成并进行设备调试,环保设备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运行期间,各流程、设备运行平稳。
******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锌镁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和管理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已得到落实,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排放口pH、CODcr、氨氮、BOD5、SS、石油类、全盐量日均最大值分别为7.2(无量刚)、38mg/L、0.748mg/L、18.7mg/L、67mg/L、0.37mg/L、1031mg/L,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6.0-9.0、COD≤200mg/L、NH3-N≤15mg/L、BOD5≤350mg/L、SS≤400mg/L、石油类≤10mg/L、全盐量≤2000mg/L)。
生活污水排放口SS、CODcr、BOD5、氨氮、pH值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7mg/L、22.5mg/L、9.4mg/L、0.107mg/L、7.8(无量纲),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6.5-9.5、COD≤500mg/L、NH3-N≤45mg/L、SS≤400mg/L、BOD5≤350mg/L)。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排放浓度为350μ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限制(颗粒物: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脱脂工序排气筒DA001出口碱雾最大排放浓度为4.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2.57×10?2kg/h,满足《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轧钢-脱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碱雾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分别为3mg/m3、30mg/m3、4.1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高排放速率分别为0.052kg/h、0.47kg/h、0.064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相关要求、《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轧钢-热处理炉”标准及《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气办发[2019]39号)文件相关要求(颗粒物10mg/m3、5.9kg/h;SO250mg/m3、4.3kg/h;NOx50mg/m3;1.3kg/h)。
验收监测期间,锌锅烟尘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颗粒物最高排放速率为6.4×10-3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相关要求(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5.9kg/h)。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1dB(A),夜间最大噪声为49.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捆带、下脚料、废脱脂剂残渣、废耐火材料、锌渣、不合格品、废液压油、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废钝化液、除尘器集尘等。废捆带、下脚料、废脱脂剂******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污染物总量排放
该项目废气需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该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680小时,退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后)分别为3mg/m3、30mg/m3、4.1mg/m3;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该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4023t/a、4.0228t/a、0.5968t/a,满足冠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GXZL(2021)041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量排放0.8448t/a、4.4544t/a、0.6245t/a。
结论
******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锌镁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铝锌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达到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杨
******办事处东环路中段路西(东经:115.486°,北纬:36.47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