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料和免费集中托养服务实施方案》(聊民发〔2023〕5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养******居家照料和免费集中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聊茌民发〔2023〕12号)文件要求,2024年2-9月份我区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服务老年人8名,其中中度失能1名,重度失能7名,以上人员均已入住敬老院,敬老院按照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收取入住费用,根据文件要求:“入住费用先由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或监护人按照享受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标准向入住机构缴纳,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40%,市慈善总会承担30%,区慈善资金承担30%”。
经核实,2-9月份需申请拨付市级财政资金13372.4元,资金到位后我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茌平区2-9月份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人员申请补贴明细表;
(慈善)2024年2-9月份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资金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