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克拉宝石级人工培育钻石和3000万克拉人造金刚石及100万支复合片钻头项目;5000万克拉金刚石微粉项目;300万套合成套件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克拉宝石级人工培育钻石和3000万克拉人造金刚石及100万支复合片钻头项目;5000万克拉金刚石微粉项目;300万套合成套件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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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冠县辛集镇兴太集村西首S259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