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有限公司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二厂
******办事处东环路中段路西
联系方式:申建朋******798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公示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