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医院委托,拟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HCZC2025-G1-290007-GXC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4月10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对各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南中山大道龙溪路(房管局小区自建房4排4栋2楼)
联系人:骆唯 联系电话:******
附: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