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淮滨县******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 [2022]139号、淮发改 [2022]193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411527-04-01-191128、2211-411527-04-01-68272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滨县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编号:HJ-G(2024)-33
2.2建设地点:淮滨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资料仓库、农产品展示中心、保鲜仓库及淮滨县农副产品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等。
2.4总投资:约36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6计划工期:
一标段:12个月(含设计、施工)
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2.7.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部分的内容: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对应的相关服务。
2.7.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8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4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3.1.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银行资信证明。
3.1.7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8本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3.2.4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关于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因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导致查询方式变更,“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投标人须提供近贰年(2022、2023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出具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2日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栏杆街与闾河路交叉口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科技大厦3楼307
联系人: 葛女士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联系电话:******